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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5-2016学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苏教贷〔2007〕5 号)、《关于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苏教助〔2008〕9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江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5〕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我校2015-2016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申请对象:高中起点的江苏籍我校全日制在籍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在校生(含五年制后两年的学生)。
 2. 申贷指标:今年起,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应贷尽贷”原则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班级申贷实际,合理组织有贷款需求的学生进行贷款预申请(每班一般不能超过班级人数的3%),并填写学工处制作的贷款申请审批表草表,进行信息采集。(表格是按照省助学贷款系统网上申请所需的信息项目设计的,所以必须逐项认真填写。)
3. 申贷额度:学生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具体贷款额度,以当年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为上限,但最多不得超过8000元/生/年,同时贷款数额应为1000元的整数倍。
4. 申贷流程:学生申请——院系初审与信息录入——贷款信息审核,系统信息修正(为便于信息正误、填否的核对,建议采取下载数据的形式予以核查。)——院系系统报送,学工处审核上报——省厅资助中心审核——申贷证明(贷款申请表)打印发放至学生——学生持贷款申请表、学生证、身份证等材料于暑期到生源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回执录入(开学一周内,各院系及时收缴贷款回执,统一报送学工处李丹丹老师,申贷完成)。
续贷学生同时需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填写“续贷声明”, 并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150-200字)。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使用身份证号登录,登录密码参见上一次贷款合同,如果密码丢失可致电助学贷款系统服务热线95593重置密码,登录后在“贷款申请”里点击“新增”,即出现“续贷声明”填写窗口,连同基本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键。
5. 资格审核:各院系应以“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为原则,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贷前资格审查工作。鉴于往届生违约情况频发,请综合考虑学生平时表现及信誉度,同时给被批准的申请人上一次诚信教育课,督促提醒学生毕业当年12月份就要开始偿还本息(生源地贷款的还款等政策性问题请联系发放银行,或者阅读学工处网站相关文件。)。
6. 各院系接通知后应尽快按政策要求开展预申请工作,并进行省资助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和提交,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14日。如果因院系自身原因导致贵院系数据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造成学生贷款失败,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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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一五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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